为保证公民、法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照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现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绩效审计年度工作报告以及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其他审计报告公开(不含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作业流程;相关法规规章。
(五)资金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情况及专项资金情况。
(六)统计数据。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季度审计统计数据情况。
(七)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祁东县审计局
(二)办公地址:祁东县莲花西路892号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 - 12:00 下午15:00 - 18:00
冬季:上午 8: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四)办公电话:0734-6264976(传真)。
(五)邮政编码:62640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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