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扶发〔2017〕3号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省直驻村工作队、相关项目村民委员会:
你们呈报的“关于申请变更祁扶领发〔2017〕6号、14号文件中部分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调查,你们提出的变更请求,符合实际情况。县扶贫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同意你们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内容详见附表)。请你们迅速按照项目变更批复抓紧实施。
特此批复。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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