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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祁东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8 11:25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了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加大统筹整合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有序统筹整合、有章可循,确保全县扶贫攻坚“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了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整合范围、整合程序和方式、资金使用管理、规划编制、项目管理、部门职责、监督与评价等,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任务。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围绕县“摘帽”、村“销号”、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目标任务,以预算编制为平台,以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集中资金、精准投入,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 

2、整合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具体以省、市下达到县“用于精准扶贫”资金额度为准。 

3、整合程序和方式。包括:制定规划、明确任务、整合资金、确定绩效、创新方式、方案报备等流程。 

4、资金使用管理。包括:资金用途、整合台账、专户管理、支付方式、监督管理等。

5、规划编制。包括:编制原则、编制程序、加强规划有效衔接等。

6、项目管理。包括:主管部门、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产移交等。

7、部门职责。包括:强化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等。

8、监督与评价。包括:全面推行公开公示、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措施。

主办:祁东县人民政府  承办:祁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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